安徽出台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 禁用语言暴力
安徽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 “笨得像猪”“蠢死了”等一些辱骂和挖苦的“语言暴力”行为在安徽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中被明确禁止,教师再使用“语言暴力”将被视为违反师德。这一规范还首次明确,教师将建立“师德档案”。“师德”也将作为校长任用、教师晋级、先进评定、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等方面的重要评价依据;在先进称号评选以及教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,也将实行“师德问题”一票否决制。
根据此规范规定,对师德总体评价不合格的教师,学校要进行严肃处理;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、影响恶劣的教师,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,同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。
(来源:网上摘文)